如果说博物馆陈列的宗旨是信息理念的传达,那么,陈列展览的个性特征是科学与艺术的综合,经验告诉我们,陈列展览这一大型综合艺术须通过系统工程管理去运作,才能实现策划——设计——施工制作的全过程。接下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博物馆设计光照要求。
博物馆设计光照要求:
第1条 藏品库房的窗扇玻璃厚度不应小于3mm,并宜采用漫射玻璃或其它防止阳光直射的装置。收藏对光特别敏感藏品的库房可选用过滤紫外线、吸收红外线的玻璃,或在玻璃上进行滤膜处理。
第2条 藏品库房室内和对光特别敏感展品的照明应选用白炽灯,并有遮光装置。陈列室内的一般照明宜用紫外线少的光源。
第3条 陈列室的一般照度应根据展品类别确定,推荐值参照表4.4.3。
展品类别 照度推荐值(LX)
对光不敏感:金属、石材、玻璃、陶瓷、珠宝、搪瓷、珐琅等 ≤300(色温≤6500K)
对光较敏感:竹感、木器、藤器、漆器、骨器、油画、壁画、角制品、天然皮革、动物标本等 ≤180(色温≤4000K)
对光特别敏感:纸质书画、纺织品、印刷品、树胶彩画、染色皮革、植物标本等 ≤50(色温≤2900K)
有关博物馆设计光照要求,大家一定要把握,在一个项目具备相应条件并立项的情况下,对于该项艺术工程的设计师和掌控者来说,遵循上述五条原则尤为重要,对于评估一个陈展项目,着眼点也将由此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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